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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Nicole Chebili
译者:Yuxin Zhang 和 Yuki Pang
最近在本报的观点专栏上出现了关于言论自由、歧视和偏执言论的大量讨论。讨论的中心是谴责阻止言论自由的企图,也主张弗大选择反对偏执的立场,拒绝为有偏见的团体和个人提供平台。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公立大学不能在法律上剥夺那些持有少数或偏执观点的人的空间。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弗大在歧视事件发生后缺乏相应的行动,并让校园变得不安全起来。尊重言论自由与对歧视事件有所行动这两个目标不一定要相互对立,它们是可以被中和的。大学可以维护言论自由,同时行使他们的权利去禁止校园内基于任何理由的公然歧视。
被指控有歧视行为的签约独立组织(Contracted Independent Organizations,下称CIO)的例子包括基督教运动员团契(Fellowship of Christian Athletes,下称FCA),因为在他们的对内政策中,被认定为同性恋的学生不允许成为学生领袖。此外,弗大的FCA分会的招聘启事明确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禁止同性恋的性纯洁标准。Chi Alpha和Young Life最近也成为被审查的对象,因为他们要求违反了禁止同性恋关系标准的学生领袖下台。
阻止大学资助的歧视行为并不侵犯言论自由。学校完全有权利停止向那些通过歧视受保护阶层而限制其成员资格的CIO提供资源、资金和活动场所。
学校有权禁止这些社团的法律依据来自最高法院对于基督教法律协会诉马丁内斯案(Christian Legal Society v. Martinez)的裁决。该案涉及Hastings法学院(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一个几乎与弗大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即基督教法律协会的一个分会实际上禁止同性恋学生加入。法院裁定,一所公立大学拒绝接受一个拒绝接纳所有学生的学生社团这一举措不会违反第一修正案。由于这些法律规范的是行为,在这些情况下是歧视行为,而不是言论,法院通常承认禁止有歧视行为的学生社团的法律依据不违反第一修正案。因为这个案例,弗大有权力执行他们的非歧视政策,他们在主动选择无视这些社团的行为。
这种活跃的歧视是令人厌恶的,不道德的,并且直接违背了大学的价值观。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我们不能监督一个组织的意见,但我们可以限制歧视性的做法。大学无视这些行动的原因可能在于这些组织的受欢迎程度。例如,Chi Alpha是校内最大的基督教社团之一,自成立以来拥有数千名社员,每年都会增加500多名新成员。同样,基督教运动员团契在学生运动员团体中也非常受欢迎。然而,大学不能因为这些社团在校内的受欢迎程度和影响力而害怕对它们采取行动,也不应该担心这种行动是对它们言论自由的侵犯。当学生被禁止参加使用大学资助的资源和空间的CIO时,袖手旁观是懦弱的。我曾写过关于在校内公然歧视LGBTQ+学生的文章,这些组织的政策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它们已经不仅只有偏执的观点了。在这一点上,它不再是无知的,它现在是共犯。
弗吉尼亚州的一项法规允许学生团体以政治和宗教信仰为由拒绝成员加入。然而,弗大仍然可以采取行动,因为参考的最高法院的决定推翻了这一点。虽然学生会最近通过了立法,谴责Chi Alpha和Young Life的行为,但它的权力有限。弗大的学生代表机构不能影响Young Life、Chi Alpha和FCA的国家政策。例如,FCA的大学分会将继续歧视试图在他们那里寻求带薪职位的LGBTQ+人群。这就是为什么大学负责人,如校长Jim Ryan和学生处处长Allen Grove有权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并让大学对所有人持欢迎态度。作为学生,我们可以通过游说弗吉尼亚州议会或向大学施压发声,但需要为校园歧视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大学领导。无论我们是否同意这些团体的言论,我们都可以在法律上与歧视性和排斥性政策划清界限的同时维护它们的言论自由。
虽然Chi Alpha和Young Life的丑闻已经离开热搜好几个月了,FCA的同性恋恐惧症也从未引起学生们的注意,但我们不能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许多学生迅速为其他歧视问题发声,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但当问题来自宗教团体时却视而不见。学生不应该为其他学生的歧视买单,反对这种政策并不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
Nicole Chebili是The Cavalier Daily的观点作家。您可以通过opinion@cavalierdaily.com联系到他。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更正:本专栏先前将基督教运动员奖学金的归属错误地归类为合同独立组织。它进行了更新,以反映出虽然大学有FCA活跃的章节,但它不是CIO。